吴亮律师
解析:
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诈骗数界定问题,通常我们会参考行为人为达目的所实际骗取的财产金进行确认。这个财产金包括了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中,因他人误信行为人的欺诈手段而自愿交付给他们的所有财物的价值。若是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曾屡次犯下合同诈骗罪行,我方认为应对这些多次犯罪行动中的诈骗数进行累加计算。
另外,针对已被追回或偿还的部分财产,我们也应将其从诈骗数中予以相应地扣除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
【合同诈骗罪】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(一)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(二)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(三)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(四)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;
(五)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讲真判定合同诈骗罪的那个所谓什么“诈骗数”,其实就是看这个犯罪分子到底从别人那里骗走了多少钱。比如说,你在签合同、执行合同的时候,让人家因为误解或者其他原因把钱交给你了,这部分钱也算进去的。要是这个犯罪分子一次又一次地搞这种合同诈骗,那他骗走的钱就要加起来算了。当然,如果他还了一些钱给受害者的话,那就得从他骗走的总金里面减掉这些还回去的钱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这儿要说的是合同诈骗罪,它的诈骗数得看行为人真正骗到手的钱财多少。这个可不仅仅限于在签约或者执行合同时,对方因为理解错了方向或者受到了欺骗才给我们的钱。要是这个人一直在干这种合同诈骗的勾当,那他的诈骗金就得把这些累计起来算。而且如果他已经还掉了一些钱的话,这部分钱也能从诈骗金里扣掉。